首页
1
最新消息
2
会讯
3
【全教总新闻稿】全教总呼吁教育部:勿拿2岁儿童权益掩饰自己无能的托育政策4
http://www.cyteacher.url.tw/ 嘉义市教师职业工会
嘉义市教师职业工会 600 嘉义市宣信街266号
【全教总】 施政不应厚此薄彼,全教总要求同步提升中小学教师待遇     近来,政府不断释出教育利多,包括减免私大、私中学费,提高大学教师待遇,以及承诺补助私校比照公校教师调薪等措施,相较之下,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工作者却是明显感受到冷落,就此,全教总表达以下意见: 一、强化私校治理,加强公共监督     政府对私校的各种补助,包括齐一公私立高中职学费,补贴私立大专学生学杂费3.5万元,以及承诺补助私校比照公校教师调薪,在在证明私校确为我国教育公共化的重要环节。     全教总长期主张教育公共化,要求落实「高补助、高监督」,全教总乐见持续改善私校教师各项基本权益,但同时要求政府应同步强化对私校的监督,以确保私校办学品质与师生权益。 二、施政不应有差别待遇,请政府关注中小学教师待遇     行政院预计五年投入332.9亿元,自明年起调高公立大学学术研究费,助理教授增加6320元、副教授增加7220元、教授增加9350元,私校如配合提高学术研究费15%,其中七成也由教育部买单。此外,明年还将扩大奖励优秀教师「弹性薪资」制度,弹薪加码补助人数将从一年2亿元补助1076人,调增至一年8亿元补助2200人。     相较於对高教的不断加码挹注,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工作者明显感受到冷落,政府施政不应有差别待遇,各级学校教师之待遇同受《教师待遇条例》规范,全教总要求政府同步调高中小学、幼儿园之待遇,并自明年实施。 三、依法行政,调薪应包含特教加给与导师加给     《教师待遇条例》已於2015年上路,完成法制化,惟有关教师之待遇,迄今竟未能依照《教师待遇条例》确实执行,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指出,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基本原则,政府应尽速依《教师待遇条例》相关规定补正,建议调薪、年终工作奖金、加班费计支内涵应包括三种职务加给。     侯俊良强调,待遇条例法制化后,主管职务、导师与特殊教育均为职务加给,全教总要求行政体系回归法治,无论调薪、年终工作奖金与加班费的计支内涵均应包括前揭三项职务加给,建议今年的年终奖金与明年度之调薪,均应包含导师与特教加给。     立法委员林宜瑾表示,提升劳动待遇是全世界劳动者的永恒追求,老师当然也不例外。她指出,国中小导师费上次调整已是11年前,高中导师费调整则是在6年前,特教加给更是已有31年未曾做过调整。林宜瑾说,针对相关问题她在这个预算会期也提出了主决议,要求教育部应加速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沟通,研议让调薪、年终工作奖金与加班费计支内涵,涵盖《教师待遇条例》第十三条所规范,兼任主管职务者、导师或担任特殊教育者的职务加给,希望能提升对第一线教育工作者的保障。     全教总乐见政府扩大教育投资,持续改善各级公私立学校教师待遇,但对政府明显的差别待遇表达强烈抗议,请落实依法行政,加强私校治理并同步调整中小学教育人员待遇。 http://www.cyteacher.url.tw/hot_477446.html 施政不应厚此薄彼,应同步提升中小学教师待遇 2023-12-26 2024-12-26
嘉义市教师职业工会 600 嘉义市宣信街266号 http://www.cyteacher.url.tw/hot_477446.html
嘉义市教师职业工会 600 嘉义市宣信街266号 http://www.cyteacher.url.tw/hot_477446.html
https://schema.org/EventMovedOnline https://schema.org/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
2023-12-26 http://schema.org/InStock TWD 0 http://www.cyteacher.url.tw/hot_477446.html

~~嘉义县市教师职业工会欢迎您的加入。~~

全教总呼吁教育部:勿拿2岁儿童权益掩饰自己无能的托育政策
    教育部於上周端午连假前,突袭式预告修订「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施行细则」第2条草案,拟将2岁学龄幼儿混龄到3-4岁班级,且预告修订日期只有七天,仅到6月9日,扣除三天连假,只剩四天时间让社会表达意见。教育部刻意挑选连假三天做修法预告,居心叵测,让人不禁联想其意图。
    针对本幼照法施行细则第2条修订,本会近期就曾召开相关记者会,会上家长、学者与现场教师均表达反对意见,足见幼教现场对此政策之立场。全教总更於教育部相关会议上,表达强烈反对意见。
    众所皆知,学籍界线是教育政策与资源分配的重要标准,更是衡量学童生心理发展状态的依据。是以,2岁幼儿之身心发展与相关设备法规均不同3岁以上,故规划为不同学籍。但本次预告修正之内容,纯粹因教育部设立2岁专班量能不足,无法满足社会需求,所以异想天开地要将2岁幼儿混龄,以此来为自己的毫无效能的托育政策解套。所以,其并非基於儿童发展最佳利益修订,教育部此举已损及教育学籍设立之根本意义与教育政策诚信,甚至影响幼童权益。
    如果照教育部自己的修法逻辑,可以随便就把不同学籍的学童进行混班,还用生理年龄下去计算,那台湾还有需要设立国中小入学籍的时间点吗?大家就照自己想法与需求来选择要就读的年级就好了。
    只因教育部的无能,却拿2岁不会表达意见的幼儿,作为政策解套换取托育的员额,更用这种三天连假突袭式的方式来公告,教育部好意思称自己是站在儿童最佳利益思考?教育部无视幼教现场之反对声浪仍执意修订,实在不是一个教育部门该有的决策行为。教育部是否要改名遮羞布?
    全教总呼吁,教育部应即刻踩煞车,保持现行规定,如果这个细则修订通过,未来在台湾儿童权益的发展史上,就会留下一条:「111年期间,教育部因无法提供足量托育量能,所以只能牺牲2岁幼儿权益,开放混龄其它学龄以换取更多托育员额」的光荣纪录。

上一个 回列表 下一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