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教总长期关注与维护代理教师劳动权益,今年已达成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》修正,扩大申诉事项范围。
10月12日拜会范云委员时,针对代理教师权益议题深入交换意见;10月13日,全教总委请赖香伶委员召开协调会,国教署同意保障代理教师权益,达成以下决议:
请教育部於二个月内,草拟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》修正草案,其中应包括代理教师完整聘期、起叙基准比照专任教师之相关规定。
今日(11月3日),立法院即传来好消息,立法院教文委员会审查教育部预算案时,通过范云委员所提出的两个预算案,确定教育部将修改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》以及《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国民中小学提高教育人力实施要点》两个法规,明定自112学年度起,各县市及学校须不设条件给予代理教师完整聘期、给付全年薪资。
#感谢范云委员、赖香伶委员积极促成,以及参与连署的张廖万坚、吴思瑶委员,与全教总一同守护代理教师伙伴权益与学生受教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