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教總長期關注代理教師勞動條件,多次召開記者會倡議應給予完整一年12個月聘期,並給足待遇與職業保險。去(110)年11月,全教總發佈新聞稿,全面盤點代理教師在聘期、給假、考核、申訴、薪資所承受的不合理待遇,要求教育部與地方各主管機關應予以改善,並呼籲監察院嚴格監督。
監察院今(8/1)日就代理教師之勞動權益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教育部,肯認全教總所提出之各項問題。調查報告中明文指出教育部長期未能改善代理教師工作權益,不利教學現場及師資穩定,「核有怠失」,要求教育部「應積極瞭解代理教師於非聘期期間實際工作情況,並研議有效因應對策,以完備其聘期保障。」
全教總感謝監察委員葉大華重視代理教師勞動權益,期能促使教育部盡快採取具體行動,在授權子法中明定代理教師權利義務,並修正國中小學員額編制準則,把學校真實需求的教師人力,反映在正式員額上,根本解決代理教師亂象,以維護教學現場品質及師資穩定。